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經(jīng)典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jīng)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以下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并督促落實。
。ㄒ唬┻`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ǘ┻`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ㄈ⿲踩隹谏湘i、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特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ㄋ模┫鹚、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用他用的`;
。ㄎ澹┏i]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涝O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飯店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整改復函,報送公交消防機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2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高度重視,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予以整改。
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保安部出具《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安部按要求復查填發(fā)《復查意見書》。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3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清除。
二、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消防管理部門根據(jù)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對公安消防機關檢查或抽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消防機關。
六、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4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認真整改火災隱患,依據(jù)《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銷案辦法》、《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無論是路局、公安局、公司、還是地方消防機構檢查發(fā)現(xiàn)本單位的火災隱患的整改,均適用本制度。
二、火災隱患的界定
第三條
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規(guī),具有火災危險性,可能造成火災,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認定條件如下:
1、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或消防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事實存在;
2、由于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或消防技術規(guī)范、標準,而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工藝技術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災危險性,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條
凡火災隱患能在短時期內或立即整改的,為一般火災隱患。
第五條
凡火災隱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時間長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導致火災發(fā)生或火災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災事故后果和社會影響的,為重大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的判定詳見公安部《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
三、火災隱患的主要范圍
第六條
建筑物方面:
1、建筑地址選擇不當,布局不合理,防火間距不足,違章亂搭亂建的;
2、明火作業(yè)場所、倉庫、生產(chǎn)車間交錯布置;
3、在甲、乙類物品庫房內設置辦公室、休息室的;
4、違章搭建違章建筑,影響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間距,阻塞消防車通道的;
5、建筑物的結構、耐火等級、層數(shù)、面積與使用性質不相適應,如甲、乙類物品庫房采用三級或以下級耐火等級建筑等違反或不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
6、有可燃氣體、易燃液體蒸汽產(chǎn)生,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未采取相應通風、防火、防爆措施或設置不當?shù),液化氣氣瓶庫沒有設置足夠的通風孔,或將通風孔設置在建筑物上部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數(shù)目不足、疏散寬度過小、疏散距離過遠的;建筑內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條
電氣設備方面:
1、不按環(huán)境選擇導線和敷設方式,截面與負荷量不相適應,電線亂接亂拉,導線嚴重破損、接觸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過載、接觸電阻過大,產(chǎn)生電弧、電火花的;
2、照明燈具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易燃易爆場所不采用防爆燈,在物資倉庫內使用功率超過60瓦的白熾燈泡,或燈泡與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離等,與可燃物相臨近的;
3、配電盤材質與使用環(huán)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塵或纖維產(chǎn)生的場所采用非密閉型配電盤;接線零亂,導線選型不合要求,配電盤內用裸導線連接的;熔斷器不符合額定電流要求或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的;
4、用電設備安裝使用不合要求,選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缺乏安全裝置的;在有爆炸危險場所選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塵場所選用非密閉型開關、接觸器、電機的;在同一線路上接入過多的并聯(lián)負載或不經(jīng)過計算隨便更換大功率用電設備以至過載的;在導線截面積改變和接入負載時,沒有安裝合適的熔斷器的。
第八條
物資儲運方面:
1、物資存放過密、過多,超過額定庫容量,內部沒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燈距0.5米、墻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間距不夠,無檢查通道,通風不良,易受潮、蓄熱,不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的;
2、易燃液體與易燃、可燃固體、可燃氣體混放在一起,氧氣瓶與油脂配裝,遇水燃燒物資與含有水分的物資放在一起,汽油與酒精等滅火方法不同的物資存放在一起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儲存、運輸和包裝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的。
第九條
消防安全防護方面:
1、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或者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2、設備沒有靜電接地裝置或接地裝置的工頻接地電阻大于30歐姆的;油庫等重要建筑物未安裝避雷設施或避雷設施年久失修、針桿塔落、引下線氧化腐蝕嚴重,工頻接地電阻大于10歐姆,不能有效泄放雷電的;
3、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條
明火作業(yè)方面:
1、火源或熱源(高溫蒸汽、電熱器具等),靠近可燃物體、物質的;
2、在明火作業(yè)場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明火作業(yè)的';
3、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條
消防器材設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設或者設置不當、水壓過小、損壞,不適應滅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備數(shù)量及其性能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放置位置不當或者損壞的;
3、室外消防設施被埋壓、圍占、損壞,影響使用的。
第十二條
消防組織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規(guī)章制度或操作規(guī)程,或不健全不落實的;
2、重點部位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或消防巡檢人員脫崗的;重點工種、特殊崗位人員未經(jīng)消防培訓上崗操作的;
3、違章關閉消防設施、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講科學,冒險蠻干,隨意拆卸或更換易燃易爆物品或場所的安全裝置等管理不善、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
四、火災隱患的整改
第十三條
對于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任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第十四條
對于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的處理:
1、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專(兼)職消防管理員應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2、對于能夠自行整改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3、火災隱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時間或過程,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制訂過渡防范措施并落實,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將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自行對危險部位采取停產(chǎn)停業(yè)整頓的措施。
4、對于無力整改的,將存在的火災隱患情況和整改方案上報上級主管機構。
五、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中的火災隱患范圍僅為本單位可能發(fā)生的主要內容,不是全部,詳細內容以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準。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部負責解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5
1、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根據(jù)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jù)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教職員工根據(jù)各自職責范圍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就要求學校辦公室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各組、處室根據(jù)學校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并上報整改結果。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6
為確保消防安全,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3、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有關人員必須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ㄒ唬┻`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ㄈ⿲踩隹谏湘i、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ㄋ模┫鹚、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ㄎ澹┏i]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涝O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ò耍┢渌梢援攬龈恼'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有關部門、崗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5、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6、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7
一、防火檢查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填寫《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記錄表》,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填寫《每周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單位應每月一次,填寫《每月防火檢查情況記錄表》對建筑消防設施檢查每季度一次,填寫《、季度建筑消防設施功能檢查記錄表》。
二、檢查中發(fā)現(xiàn)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并消除隱患;不能當場消除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并及時上報主管負責人,并記錄存檔。
三、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況;
5、建筑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消防控制設備運行情況及相關記錄;
7、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8、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及其記錄;
10、火災隱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11、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8
物業(yè)公司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為了切實貫徹消防工作方針,防患于未然,中心物業(yè)有限公司特制訂此《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確保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保安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職權范圍內可以處理的,立即予以指正或處理,并作好記錄;
不能及時處理的`,報告當值領班予以核實處理或上報上級領導跟進;大廈公共重點部位由工程部指定的責任人定時巡查并作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并上報相關上級跟進;
公司安全主任抽查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存在隱患立即予以整改并上報相關領導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予大廈二次裝修工程,按照相關消防《規(guī)范》及市消防局對該裝修報建的《審批意見》進行嚴格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施工,立即給予限時整改;
否則,采可取停電、停工等措施強制整改或報告市消防部門查處;
裝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報深圳嘉里中心物業(yè)管理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方面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現(xiàn)場諸項進行檢查,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范》要求,并作好檢查記錄;
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要求予以整改;施工單位完成整改事項后,報經(jīng)管理處復檢合格后方可申報市消防局進行竣工驗收;
未經(jīng)市消防局驗收并合格的單元一概不得投入使用;管理處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業(yè)戶單元防火檢查,對每個單元防火工作落實情況及是否存在火險隱患等,做詳細檢查并記錄,對存在火險隱患的簽發(fā)《整改通知書》,并限期復查整改完成情況。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9
為有效消除學;馂碾[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管理人員應當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主管領導反映,并提出整改意見。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領導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立即將危險部位進行整改。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各部門自查出的火災隱患,由本年級組及部門負責及時進行整改,通知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驗收。
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被檢查年級組及部門應協(xié)助消防安全管理人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人員,并報告所需整改資金,報校領導審批,領導簽批后馬上落實整改。
十、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將危險部位停工整改。
十一、各部門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積極參與整改,若因火災隱患未能及時整改而造成火災事故,將按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0
為有效消除學;馂碾[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衛(wèi)科和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安全管理人或者主管領導反映,提出整改意見。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管領導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消除之前,后勤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進行整改。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七、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1
為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認真整改火災隱患,依據(jù)《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標準》,結合商店消防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火災隱患的界定
(一)火災隱患是指違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規(guī),具有火災危險性,可能造成火災,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認定條件如下:
1、有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或消防技術規(guī)范、標準的事實存在;
2、由于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或消防技術規(guī)范、標準,而導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工藝技術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災危險性,有可能造成火災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或立即整改的。
。ǘ┓不馂碾[患能在短時期內或立即整改的,為一般火災隱患。
(三)凡火災隱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時間長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導致火災發(fā)生或火災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災事故后果和社會影響的,為重大火災隱患。
二、火災隱患的范圍
。ㄒ唬⿲τ谙铝羞`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安全保衛(wèi)部應當責成有關部門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搭建建筑,影響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間距,阻塞消防車通道的;
2、建筑物(包括柜臺道具)的結構、耐火等級、層數(shù)、面積與使用性質不相適應,違反或不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的;
3、安全疏散出口數(shù)目不足、疏散寬度過小、疏散距離過遠的;
4、建筑內安全出口上鎖,疏散樓梯、疏散通道被遮擋、封堵或占用、堆放物品占用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5、不按環(huán)境選擇導線和敷設方式,截面與負荷量不相適應,電線亂接亂拉,導線嚴重破損、接觸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過載、接觸電阻過大,產(chǎn)生電弧、電火花的;
6、照明燈具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易燃易爆場所內不采用防爆燈,在庫房、散倉內使用功率超過60瓦的白熾燈泡,或燈泡與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離等,與可燃物相臨近的;
7、配電盤材質與使用環(huán)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塵或纖維產(chǎn)生的場所采用非密閉型配電盤;接線零亂,導線選型不合要求,配電盤內用裸導線連接的;熔斷器不符合額定電流要求或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的`;
8、用電設備安裝使用不合要求,選型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缺乏安全裝置的;在有爆炸危險場所選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塵場所選用非密閉型開關、接觸器、電機的;在同一線路上接入過多的并聯(lián)負載或不經(jīng)過計算隨便更換大功率用電設備以至過載的;在導線截面積改變和接入負載時,沒有安裝合適的熔斷器的;
9、物資存放過密、過多,超過額定庫容量,內部沒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燈距0.5米、墻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間距不夠,無檢查通道,通風不良,易受潮、蓄熱,不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要求的;
10、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或標識錯誤,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的;
11、電器產(chǎn)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2、火源(爐灶、火爐、煙囪等)或熱源(高溫蒸汽、電熱器具等),靠近可燃物體、物質的;
13、在明火作業(yè)場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質,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明火作業(yè)的;
14、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設或者設置不當、水壓過小、損壞,不適應滅火需要的;
15、消防器材缺乏,配備數(shù)量及其性能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放置位置不當或者損壞的;
16、消防設施被埋壓、圍占、損壞,影響使用的。
17、違章運輸、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8、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19、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20、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三、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1、各部門自查出來的火險隱患要如實記錄、上報,將自查情況反饋到安全保衛(wèi)部,并要采取定人、定時、定措施、定辦法,限期改進,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漏洞采取臨時性措施保證安全。
2、各部門班組應每周自查一次,各部門每半月自查一次,商店安全生產(chǎn)委員會每月檢查一次,重大節(jié)、假日前進行全面檢查,遇有特除情況另行安排。
3、各部門每月28日以前將檢自查情況,整改措施和落實情況報安全保衛(wèi)部備案。
4、根據(jù)實際情況采用平時檢查、季度查、全面查、重點查,自查和互查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
四、火災隱患的整改
1、商店內存在的任何火災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對檢查出存在火災隱患的部門進行監(jiān)督,督促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在商店安全委員會防火安全檢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見,安全保衛(wèi)部下發(fā)《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對所發(fā)現(xiàn)的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4、整改通知書中明確寫明隱患情況、整改措施、期限,落實責任人專門監(jiān)督整個整改過程完成情況。
5、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責任部門應當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安全保衛(wèi)部,并提出整改。
6、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由商店向上級消防主管部門或當?shù)卣畧蟾妫瑢⑽kU部位停業(yè)整改。
7、對公安消防機構到店消防檢查中提出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8、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安全保衛(wèi)部確認,由安全保衛(wèi)部到現(xiàn)場復查合格后,將整改情況在《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上注明,并存檔備案。
五、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2
一、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查出的火災隱患,由學校保衛(wèi)處負責立案,并發(fā)出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成被查處室限期整改,然后由校消防安全監(jiān)督科室匯同有關科室進行檢查驗收后銷案。
二、各科室自查出的火災隱患,由本科室負責立案,及時進行整改后,通知學校保衛(wèi)處驗收銷案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被檢查科室在接到限期隱患整改通知書后科室責任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人員,并報告所需整改資金。
四、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造成火災事故的',應立即將危險部位停業(yè)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科室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本主管科室負責人或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交校保衛(wèi)處存檔備案并上報公安消防機構。
六、對本科室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科室負責人,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學校有關領導、科室報告。
七、各科室對查出的火災隱患應積極組織整改,若因火災隱患未能及時整改而造成火災事故,將按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責任。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3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于安全隱患: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安全通道影響疏散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挪作他用的;
4、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影響使用的;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6、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7、其他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
8、違反酒店其它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
二、下列安全隱患,由主管部門及所在部門負責當場整改: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在非吸煙區(qū)域吸煙;
2、私拉亂扯電線及擅自使用電熱器設備;
3、擅自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做他用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他可能造成安全隱患的情況。
三、對不同形式的.檢查,根據(jù)檢查內容的要求,被檢查部門要隨同檢查人員共同參加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詳細做好記錄,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做到邊檢查邊整改;
四、安全檢查人員對查出的問題要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報酒店領導,并及時反饋到被查部門;
五、對不能當場整改的安全隱患,由酒店安全主管部門將安全隱患向酒店安全責任人做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落實方案;
六、酒店安全責任人應審批整改方案,并落實整改資金,由酒店安全主管部門下發(fā)整改通知書;
七、被檢查部門接到整改通知書后,要制定整改計劃并上報酒店領導及安全主管部門,認真落實整改,做到“三定、三不準”(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期限;三不準:個人能解決的不準推給班組,班組能解決的不準推給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準推給酒店。);
八、安全主管部門要督促檢查,未按期落實整改的要按照規(guī)定處罰;
九、如確因客觀條件或其他原因的影響,不能按計劃整改的,應及時報告安全主管部門,并采取臨時性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確保安全;較大的安全隱患,部門解決確有困難的,應逐級上報,協(xié)調解決;安全隱患整改完畢,由大廈安全主管部門組織檢查驗收;
十、對公安、消防機關檢查或抽查發(fā)現(xiàn)的安全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4
為確保消防安全,及時消除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有關人員必須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chǎn)、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有關部門、崗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chǎn)停業(yè)整改。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shù)厝嗣裾畧蟾妗?/p>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本規(guī)定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15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地方標準》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預防火災的發(fā)生。
二、各部門的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要定期檢查火災隱患部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請示、匯報并加以整改。
四、消防安全職能部門要定期檢查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
五、校消防安全負責人要定期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對需要整改的安全隱患要限時督促整改,不整改不放過。
六、消防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維護或更新,要保持常備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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